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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南部电网事故及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获市政府批复
http://fgw.hd.gov.cn 发布日期:2014-03-01 作者: 【字体   】  
   随着河北南网、邯郸电网用电负荷的增长及电网建设的不断推进,电网负荷性质和结构都发生了较大变化,2009年执行的《河北南部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邯郸市)》、《河北南部电网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邯郸市)》(以下均简称原限电序位表)已不能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需作出修订。
   为此,市发改委会同邯郸供电公司,本着“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从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和条件、使用原则和方式等方面与原限电序位表进行了对照分析,在商榷审核后作出相应调整:①针对邯郸电网新线路的投运及用电负荷的增长,新增44条分路;②针对电网切改工作造成部分用户供电电源发生变化,及电网部分负荷性质和机构的较大变化,对21条线路进行了切改或变更。在此基础上形成《河北南部电网事故及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邯郸市)》(以下简称新修订的限电序位表),经市政府批准后报河北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简称省调),适用于河北南部电网事故限电和电力供应紧张时省调对我市超计划用电的限电。新修订的限电序位表符合我市市情实际,能够在电网出现事故或电力供应短缺时,最大限度地起到保证我市重要用户、重点单位的用电需求,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4月14日,市政府对《河北南部电网事故及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邯郸市)》作出批复(〔2010〕38号),同意按照新修订的限电序位表执行。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