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新申报209万千瓦风电项目顺利推进,7月8日,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新能源项目工作动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邯郸供电公司,邱县、大名县、曲周县、魏县、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区、肥乡区以及市产投集团、市城运集团、运达股份公司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把握项目时间节点,要解放思想,超前工作,务必确保新申报的风电项目在省批复文件正式下发后一周内完成核准,7月底前完成招标挂网,8月底前开工建设。二是提前准备审批要件,项目业主明确专人负责,主动与职能部门对接,提前开展土地预审、社会稳定性评估编制等工作。三是立足分工各司其职。县(区)政府履行属地责任,帮助项目业主办理各项前期手续,项目核准后以县(区)为单位上报开工进度和建设计划表;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主动靠前服务,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办理手续;企业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同时,按要求配套建设储能设施,保障电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