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一五”规划前期研究部分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招标对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课题内容
根据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前期研究课题选择的多为综合性、难度较大的课题,初步议定以下几个方向作为这次课题公开招标的主要内容:“十一五”期间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其指标体系研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和重点;科教兴冀战略实施问题研究;如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城镇化战略重点问题研究;进一步优化河北发展环境问题研究;人才战略及人力资源开发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如何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研究等(课题研究内容详见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投标单位可围绕这些重点领域,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自定具体题目。
四、招标要求
1、课题组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开展研究。投标单位须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五、招标时间安排
1、参加投标单位可从河北省发改委网站(www.hbdrc.gov.cn)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项目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10份),于2004年2月25日之前邮送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以邮戳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课题招标字样。
3、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申请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于2004年3月10日前下达项目中标通知书。
六、课题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接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于2004年3月20前到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 中标单位应于2004年8月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审查。
3、 中标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4年10月前向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七、研究经费
根据中标课题的具体情况,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55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宋立功 袁培红
联系电话:(0311) 86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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