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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处
发布时间:2023-02-15 来源:市发改委
负责全市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和调整市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拟订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协调指导授权县(市、区)管理的有关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的调整及政策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