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标准2024》)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调整实施标准。各县(市、区)要对照《实施标准2024》,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确保不低于市级标准。各县(市、区)的实施标准要于2024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及时对外公布并抄送市有关部门。
二、加强调整论证评估。各县(市、区)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于超出《实施标准2024》的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扩大服务对象及增加服务内容等事项,要切实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三、做好事后报备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本地区实施标准印发后1个月内,将超出《实施标准2024》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事项,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说明超标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确保服务有效落实。各县(市、区)要加强人员、财力、设施等要素保障,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确保《实施标准2024》及本地区实施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落地落实,人民群众可获得、有感受。
五、加强标准监测评估。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落实工作,适时组织实施情况的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及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邯郸市委宣传部
邯郸市教育局 邯郸市民政局
邯郸市司法局 邯郸市财政局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邯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邯郸市应急管理局
邯郸市税务局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邯郸市体育局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邯郸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