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1592号)要求,我们对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修订后的《邯郸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邯郸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项目共4项。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未列入清单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服务单位根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情况等因素自主制定,或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各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明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等。
三、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健全乱收费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